文章和诗歌,一对欢喜冤家

文章和诗歌,这对文学界的“欢喜冤家”,总是让人又爱又恨。有人说,文章是理性的代表,诗歌是感性的化身;有人说,文章是生活的记录,诗歌是心灵的独白。但不管怎么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为事而作。这可不是我瞎编的,而是有高人指点的。

文章和诗歌合为事而作是谁的主张

话说回来,谁这么有才,提出了这个主张呢?这得从古代说起。古代的文人墨客们,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写东西只是为了发朋友圈或者刷存在感。他们写文章、作诗歌,那都是有目的的。要么是为了记录历史,要么是为了表达情感,要么是为了劝诫世人。总之,他们写东西可不是为了好玩儿,而是为了“事”而作。

白居易:为事而作的“代言人”

说到为事而作的主张,不得不提一个人——白居易。这位唐朝的大诗人、大文豪,可是为事而作的“代言人”。白居易写文章、作诗歌,从来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才华,而是为了表达对社会现实的关注和对人民疾苦的同情。他的《卖炭翁》、《琵琶行》等作品,都是为事而作的典范。

白居易的主张很简单:文章和诗歌要为事而作。也就是说,写东西要有目的性、有针对性、有现实意义。不能像现在有些人那样,写出来的东西空洞无物、无病呻吟。白居易认为,文学作品应该是社会的镜子、人民的喉舌、时代的号角。只有这样,文学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为事而作:文学的使命与担当

白居易的主张虽然提出于千年之前,但放在今天依然不过时。我们现在的社会虽然比古代发达多了,但依然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关注、去解决。比如环境污染、贫富差距、教育不公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用文学的力量去揭露、去批判、去呼吁。只有这样,文学才能真正发挥它的社会功能。

当然啦, 我们也不能一味地追求“为事而作”, 把文学搞得太严肃、太沉重了, 那样的话, 读者们可就不买账了. 文学还应该有趣味性, 有娱乐性, 让人们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获得启发和感悟. 所以啊, 我们在追求“为事而作”的同时, 也要注意保持文学的艺术性和趣味性.

总之呢, 文章和诗歌合为事而作, 这是白居易的主张, 也是我们每个写作者应该牢记的使命与担当. 只有这样, 我们的作品才能真正打动人心, 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