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上门女婿需要些什么
在中国古代,做上门女婿并不是一件稀罕事。据一些记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男子因各种原因选择成为女方家的上门女婿。那时候,社会结构相对简单,家庭之间的联姻往往带有一定的政治或经济目的。上门女婿的身份虽然不如正统的娶妻生子来得体面,但在某些情况下,却是一种生存策略。

到了汉代,随着儒家思想的逐渐深入人心,婚姻制度也变得更加规范。上门女婿的现象并未因此消失。相反,在某些地区和家族中,这种婚姻形式甚至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认可。比如,有些家族因为人丁稀少,或者没有合适的继承人,便会选择招赘一个男子来延续香火。这个男子通常会改姓女方家族的姓氏,并在女方家中生活、劳作。
唐代是一个相对开放的时代,社会风气较为宽容。据一些史料记载,唐代的上门女婿中不乏才子佳人。有些男子因为家境贫寒,无法承担娶妻的费用,便选择成为上门女婿;而有些女子则因为家中有权有势,不愿外嫁他乡,便招赘一个有才华的男子入赘。这种婚姻形式在当时并不被视为低贱之事,反而在某些情况下被视为一种“双赢”的选择。
宋代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阶层的分化加剧,上门女婿的身份逐渐变得复杂起来。一方面,有些男子因为贫困或其他原因选择成为上门女婿;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富商巨贾为了巩固家族地位而主动招赘有才干的男子。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和儒家思想的进一步强化,上门女婿的地位开始受到质疑。在一些地方志和家谱中可以看到这样的记载:某家的上门女婿因为不守规矩而被赶出家门;或者某家的女儿因为招赘了一个不称心的丈夫而备受指责。
明清时期的上门女婿现象则更加多样化。有些地方的上门女婿仍然保持着传统的角色定位:改姓、继承家业、为女方家族延续香火;而有些地方则出现了新的变化:比如有的上门女婿不再改姓女方家族的姓氏;有的则只负责照顾女方父母的生活起居而不涉及家族财产的继承问题;还有的则是纯粹的经济合作关系——男方提供劳动力或技术支持以换取在女方家中的一席之地。
到了近代以后随着社会的变革和新思想的传入上门女婿的现象逐渐减少但并未完全消失在一些偏远地区或特定群体中仍能看到这种婚姻形式的影子比如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或者在某些特殊职业群体中如渔民、矿工等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男性常年在外女性在家中承担主要的家庭责任因此招赘一个可靠的男性来共同生活便成为了一种常见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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