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南京条约的内容有哪些
南京条约:一场“和平”的交易
说到《中英南京条约》,这可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1842年,清政府和英国在南京签了这个条约,结果呢,咱们中国从此开始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美好”生活。这个条约的内容嘛,说白了就是一场“和平”的交易,只不过这场交易的代价有点大——割地、赔款、开放通商口岸,样样都来。
首先,英国人要的是香港岛。清政府一看,哎呀,不就是个小岛嘛,给了就给了吧。结果呢,这一给可不得了,香港岛后来成了英国的“摇钱树”,发展得风生水起。而咱们中国呢,从此多了一个“租界”,心里那个酸啊!
其次,赔款也是少不了的。清政府得赔给英国2100万银元,这可不是小数目啊!当时的清政府财政本来就紧张,这下更是雪上加霜。不过话说回来,英国人也是够狠的,直接要钱不要命,反正他们有的是办法从中国捞钱。
最后,开放通商口岸也是必须的。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个城市被列为通商口岸。这下好了,英国人可以光明正大地来中国做生意了。不过呢,这些口岸后来也成了外国势力渗透中国的桥头堡。
南京条约:一场“平等”的对话
《中英南京条约》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号称是“平等”的条约。可是呢,这个“平等”怎么看怎么像是在开玩笑。毕竟当时的清政府可是被英国的坚船利炮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啊!所以这个“平等”嘛,其实就是英国人说了算的“平等”。
首先说说关税问题吧。按照条约规定,中国的关税税率得由中英双方共同商定。听起来好像挺公平的?其实不然!因为当时中国的海关制度根本不完善嘛!所以英国人就可以利用这个漏洞来压低关税税率啦!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用更低的价格从中国进口商品啦!而咱们中国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财富被一点点地掏空啦!
再来说说领事裁判权吧!按照条约规定啊!外国人在中国犯了罪的话得由他们本国的领事来审判哦!听起来好像挺合理的?其实不然啦!因为这样一来中国人就没办法对外国人进行有效的法律制裁啦!所以那些外国人在中国就可以为所欲为啦!反正犯了事儿也有人罩着嘛!而咱们中国人呢?只能忍气吞声啦!谁让咱们当时没人家厉害呢?
最后再说说最惠国待遇吧!按照条约规定啊!如果以后有其他国家跟中国签订了更优惠的条约的话那么英国也可以享受同样的待遇哦!听起来好像挺公平的?其实不然啦!因为这样一来其他国家就会纷纷效仿英国来跟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啦!而咱们中国呢?只能被动接受啦!谁让咱们当时没人家厉害呢?所以这个所谓的“最惠国待遇”其实就是变相的不平等条款嘛!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啊! 哈哈哈! (此处应有笑声)(此处应有掌声)(此处应有鲜花)(此处应有尖叫)(此处应有欢呼)(此处应有喝彩)(此处应有呐喊)(此处应有助威)(此处应有加油)(此处应有鼓励)(此处应有支持)(此处应有理解)(此处应有同情)(此处应有安慰)(此处应有关怀)(此处应有温暖)(此处应有爱心)(此处应有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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